释义 |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 1、工伤事故的发生地点和时间应当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范围内,或者是因为工作原因在非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发生的,但是与工作任务有密切关系。 2、工伤事故应当是突发的、意外的、不可预见的事故。 3、工伤事故应当是造成工人身体损伤、功能障碍、器官残损或者器官功能丧失的,或者是导致工人因职业病而死亡或者造成身体损害的。 4、 工伤事故应当是直接导致工人身体损害的主要原因。 工伤的认定标准: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综上所述,劳动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