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自己全款买房算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买房是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前买房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 一、民法典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使该房屋属于当事人婚前的个人所有财产,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可看作还是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那么该房屋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可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不动产证加配偶名字有必要吗 按照法律规定,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可以是多个人共享的。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要当事人愿意,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共同享有。因此,当事人在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有用的,也是合法有效的。该行为也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把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配偶的行为。产权登记变更后,该行为不可撤销。如果房子属于按揭房,要想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赠与方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三、如果离婚的话婚前房产怎么分割 1、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需要还贷的,若之后追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仅登记一方名字,婚前买房首付款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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