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逃废债有哪些表现形式 |
释义 | 企业逃废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废债; 2、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逃废债; 3、利用对外投资方式逃废债; 4、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逃废债; 5、通过不规范兼并、联合、合资逃废债; 6、利用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逃废债; 7、利用不规范破产逃废债; 8、利用拍卖方式逃废债; 9、利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机逃废债; 10、利用主动设计“被诉讼保全”逃废债。 一、上市公司破产跑路或逃债的原因有哪些 破产逃债是指债务人不依法进行破产,隐匿企业财产,造成资不抵债假象进而达到免除债务的目的的逃债方式。 公司破产逃债的现象有: (一)债务人在申请企业破产前,就进行假破产、真逃债的准备。 在破产申请前,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等。 (二)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至被法院公告破产期间,进行逃债欺诈活动。 一般破产案件从申请到破产公告,即使不包括和解整顿程序,最快也得6个月时间。债务人利用在这段时间内仍对企业财产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进行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等破产逃债活动。 (三)在破产欺诈案件中,不仅企业积极主动地实施,而且有的企业上级领导机关、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法院也参与到破产遮债的行列,对破产选债予以支持纵容,甚至策划。 二、企业债务包括哪些范围 对于企业来说,债务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1.战略性发展需要而筹措的长期债务;2.短期资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3.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项目。其中,企业战略发展需要而对外筹措的长期借款为企业主动承担的债务,是有计划有安排进行筹措并能够利用战略发展后获得的收益进行偿还的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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