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不一定要进行公证。遗嘱是指公民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类型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这五种,即只要符合这五种方式中任何一种的要求,该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遗嘱不一定要去做公证才会生效。但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得与公证遗嘱相抵触,否则无效,而且一旦涉及遗产继承诉讼,公证遗嘱的效力相对较高,可以在立遗嘱时进行公证,也可以委托律师作遗嘱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