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母亲有居住权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公证母亲有居住权的处理: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母亲有居住权,属于母亲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想解除母亲在房地产中的居住权,需要在母亲和房地产所有者签署放弃居住权的协议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和收益他人所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满足居住需要。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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