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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走私犯罪所得追缴的国际合作方式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为打击跨境犯罪,各国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加强国际合作,包括:
    1. 双边合作:两国间签订的合作协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执法合作的安排》。
    2. 多边合作:多个国家间签订的合作协议,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3. 互助条约:各国根据国际公约,在刑事司法领域进行互助,如《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
    4. 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刑警组织是一个涵盖全球190个成员国的国际性警察组织,致力于打击跨国犯罪。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追缴犯罪所得,实行国际互助。
    2.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第三十七条:各缔约国应当在彼此间提供尽可能广泛的刑事司法协助,包括追缴犯罪所得。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执法合作的安排》第五条:双方应当在追缴犯罪所得方面开展有效的合作。
    4.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十九条:缔约国应当加强互助关系,为追缴腐败所得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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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6: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