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按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兄姐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条,如果父母已故或无监护能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可担任监护人,但需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分析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拓展延伸 监护人的分类及其特点 监护人是指在法律上负责照顾和管理未成年人或被法院认定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根据不同情况和目的,监护人可以分为几种类型。首先是法定监护人,指由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身份,如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其次是临时监护人,通常是临时被任命来代替法定监护人照顾未成年人的人。再者是特别监护人,主要是指专门被法院指定来照顾和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人。此外,还有监护委员会,由多人组成,共同负责监护工作。每种类型的监护人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职责,旨在保护和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和福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故或无法行使监护权时,按照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个人或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在法律上负责照顾和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其权益和福祉。不同类型的监护人有不同的职责和特点,以确保被监护人得到适当的照顾和关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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