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共有人最新规定是: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而发生,产生于婚姻家庭领域及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主要类型为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等;按份共有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主要类型为合伙而产生的共有、共同出资购房所产生的共有等。 一、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吗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因为基于共有关系,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最高效力,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产生的,不具有此效力。本着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作为房屋,无论以前的共有形式如何;共有人转让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吗 有用。但婚后为在房产证上加的名字,必须得到男方同意,且该房产已取得房产证。在房产证上为加名后,该房产就属们夫妻共有财产。对房产的共有方式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时不注明共有份额时,则该房产属于们共同共有,双方各占一半,所占份额相当于男方赠与给。 三、何为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