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女婿有份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婿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故如果女儿建在,则女婿没有继承权,对老婆父母的遗产没有份,如果女儿已死,且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一、法定继承的范围和方式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3款规定:对子女遗产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儿媳和女婿是公婆和岳父母的姻亲,彼此不发生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亦不产生继承权的问题。但为了鼓励那些照顾、赡养公婆和岳父母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赡养的时间、内容等方面认定,主要指长期提供生活上的经济帮助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主要扶助。 三、配偶死亡后对其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 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不过,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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