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唐山护照办理如何申请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唐山护照申请的步骤和办理依据。申请人需要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回答相关问题。审批签发机构对符合规定的不予签发,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证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申请人本人需按照取证日期领取证件并核对证件内容。办理护照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法律分析 一、唐山护照申请步骤如下: 1、申请:当事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在受理后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二、办理基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第五条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结语 唐山护照申请步骤如下:当事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在受理后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办理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九条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六条 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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