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不是必须要有一个月冷静期。冷静期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才有的,所以如果双方是办理的诉讼离婚手续就没有离婚冷静期。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