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狗叫扰民的规定 |
释义 | 对狗叫扰民的规定如下: 1、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2、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小区狗叫扰民可以找小区物业或居委会由他们协调,如果没有效果可以直接报警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狗扰民属于噪音扰民,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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