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成立业委会流程 |
释义 | 业委会的成立流程包括提出申请、筹备工作、选举委员、申请登记备案、核准批复等步骤。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召集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等。业主委员会的特点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应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 法律分析 一、业委会的成立流程是什么 业委会的成立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2.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有哪些特点 业主委员会有如下特点: 1.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业主委员会活动范围应该是进行物业的业主自治管理。大家注意,业主委员会不能进行除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 3.业主委员会应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执行机构,应该向业主大会负责,即应向全体业主负责。业主委员会维护的应是业主的合法权益,其所有的行为、决策都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4.业主委员会应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因此,业主委员会有自己的法律地位,是一个固定的、有具体法定职责的法律上的组织。 结语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包括:提出申请,成立筹备小组,选举委员筹备小组,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核准批复,并办理公章手续。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等。业主委员会的特点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应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具有法律地位和具体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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