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廊坊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办理离婚需要双方协商关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协议,然后带着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需要双方协商关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协议,然后带着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才能完成手续并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在廊坊离婚时,需要进行以下手续: 1. 准备好相关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七十一条的规定,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结婚证以及登记申请书。 2. 提交书面申请:双方需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明确表达申请离婚的意愿和原因。 3. 缴纳离婚登记费用:按照国务院民政部《关于取消一批群众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4. 进行婚姻状况核实:离婚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人进行婚姻状况核实,确保双方没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5. 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缴纳离婚登记费用,领取离婚证。 6. 通知亲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为三十日。离婚登记成功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或者网络等方式通知亲友,以便亲友做好相应准备。 总之,在廊坊离婚时,需要准备相关证件、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离婚登记费用并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双方还需要在离婚登记成功后三十日内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通知亲友。 结语 办理离婚需要双方协商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并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和外国人需要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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