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若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不服的,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二审确有错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判决裁定的、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的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