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人领养外国孩子的条件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收养外国小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收养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未患有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男性收养女性需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者需夫妻共同收养,并对收养数量作出限制。 法律分析 一、收养外国小孩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而对于子女这一概念,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衡量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时,不能仅考虑收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还要考虑在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方面有无抚养教育能力。例如,品德恶劣、患有精神病等不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既是为保障养子女的身体健康,也是收养人抚育养子女的前提条件。如果养父母身患传染病,不仅极易将疾病传染给养子女,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更不能履行抚育子女的义务。 年满30周岁。法律对收养人的最低年龄作上述规定,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生育时间的考虑。30 周岁以下的人,生育子女的机会尚多,不必急于收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周岁以上。这一规定是出于伦理道德上的考虑和保护被收养人的需要。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被收养人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如果另一方允许收养,势必对家庭关系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这是有悖于收养制度的宗旨的。 此外,还对收养人作了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数量限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使是在收养外国小孩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外国小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无子女,具备抚养教育能力,未患有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男性收养女性需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者需夫妻共同收养,并且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是收养外国小孩,也需要遵守这些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九章 配偶和子女 第四十四条 驻外外交人员配偶未随任的,经派出部门批准,可以赴驻外外交机构探亲,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探亲假、旅费和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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