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对房屋他项权证丢失的方法 |
释义 | 房管局遗失补办他项权证的具体流程、时间和费用如下:自受理单开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领取他项权证,需提供相关申请表、档案查证明、遗失公告、所有权证复印件等材料。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在原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颁发新的他项权证。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需在抵押合同上作记录。抵押期间竣工的房地产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分析 到房管局申请遗失补办,具体流程、时间及费用如下: 一、自受理单开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领取他项权证; 二、流程: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结语 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补办需按以下流程完成:1、填写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2、提供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3、发布《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公告;4、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5、提交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情况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6、如抵押人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依法办理后,登记机关将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颁发新的《房屋他项权证》。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需在抵押合同上作记录。抵押期间竣工的房地产,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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