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一、怎么去法院办理离婚? 1、夫妻必须向正确的法院起诉。一般来说,是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2、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一般具体包括: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3、应当书写起诉状,交给法院的立案庭。法院在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日期,夫妻双方在开庭日出庭,如果被告无故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审理。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到哪儿去起诉 (一)起诉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有: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要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立案庭。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去法院时要带什么材料 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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