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改名劳动合同是否要重新签 |
释义 |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署的。企业更换法人代表,不需要买断工人工龄,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从法律上讲公司和合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不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者股东的变更都不会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任何影响,所以不存在赔偿金的问题。 二、公司合并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合并员工能否得到赔偿要看员工是否因公司合并被辞退。一般公司合并后,原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无赔偿;但如果公司合并后将员工辞退了,并且员工无过失的,有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三、公司换签合同补偿方法有哪些 公司改签合同补偿方法如下: 1、改签劳动合同,如果中间出现,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把人事管理外包第三方公司,公司先支付经济补偿的; 2、公司变卖、法人变更等情况,导致合同改签,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不与新单位签合同,那么要支付经济补偿。 换签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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