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能在天津办理离婚吗? |
释义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外地户口不能在天津办理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天津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一、离婚在哪里都可以离吗? 离婚不是在哪里都可以离,如果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想离婚能去外地么 外地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时: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三、夫妻一方不在本地怎么离婚 夫妻一方不在本地的,可以办理诉讼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而诉讼离婚的,可以由原告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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