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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才需要司法鉴定
释义
    司法鉴定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一、伤残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
    伤残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二、司法鉴定中心能做伤残鉴定吗
    司法鉴定中心能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三、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的程序是:
    1、先由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2、然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否受理;
    3、决定受理的,再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4、其次指定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5、最后完成鉴定,做出鉴定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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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