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确保件件有结果。省、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线索核查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侦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刑侦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线索核查工作。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负责核查的公安机关的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上报。这是公安系统。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二十一) 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要认真履职尽责,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推动形成抓机关党建的强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