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吗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 3、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4、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风险提示: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怎么办 1、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一般是按照劳动纠纷来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则可以及时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订立书面合同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怎么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按照民事纠纷处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如何处理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 3、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 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 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 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 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 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 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 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 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一般情况下,法院受理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矛盾时会按照民事纠纷来进行处理,当然如果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当中的一方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那么就有可能附加上刑事处理程序。 信托收益属于劳动争议吗 一、信托收益属于劳动争议吗信托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这三种情形才属于《劳动法》第2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据此,信托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 二、信托受益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信托受益权的法律依据:是来自《信托法》,以下是信托收益权的具体规定。 《信托法》第三条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下统称信托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民事、营业、公益信托活动,适用本法。 《信托法》第九条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以上就是对“信托收益属于劳动争议吗 ”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信托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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