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役权的权利性质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分析: 地役权的权利性质是: 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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