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医学检查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婚前的医学检查包含有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首先有一般的检查,如身高、体重、血压、心率以及心肺的听诊、肝脾的触诊,这些主要是看一下患者的健康状况,有没有影响到以后结婚的相关的因素。另外,要做男女生殖器的检查,主要是看有没有先天性的疾病。实验室检查女性要做阴道的分泌物检查,主要是看有没有淋球菌的感染、有没有沙眼衣原体的感染。男性要做精液的常规检查,主要是看有没有生育的能力。另外,双方还要做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血型的检测,做血型检测主要是看有没有血型不合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十一条 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取得医学鉴定证明。 第十二条 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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