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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的交易税应由哪方承担?
释义
    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承担即可,经双方合意达成的合同条款有效,一般容易产生分歧的是卖方的个税是否由买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必须书面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新房屋买卖交易税是否要多缴税费
    一、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二、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契税、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设备维修基金等。三、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四、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年费率*年限系数。保费一次性交。五、办理公积金需缴纳费用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2、保险费:财险:保险费=贷款额*年费率*年限系数综合险:保险费=贷款人年限对应系数*贷款额。
    由调解委员会为房屋买卖双方撰写的无效合同,谁来承担给双方造成的损失?
    如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无效的,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可以按照以下情况进行承担:1、一方存在过错的,则由该方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2、如双方均有过错或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转让合同是否是买卖合同?
    转让合同不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只有两方当事人,而转让合同是三方当事人;买卖合同是买受人与买受人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协议。双方是否签订合同或完成标的物的支付。转让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不需要当事人自行完成。
    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交易
    不可以。无产权房是指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是禁止公开交易的。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王若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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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0: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