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立案找不到人可以将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文书通过公告送达。公告的时效期限为2个月,若被告不能及时到庭参加诉讼,则法院可依法进行缺席判决,与对戏判决效力等同。若缺席的人下落不明且无人代收,可通过公告的方式将判决文书送达。判决书的公告期为2个月,判决生效后,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若被告人为失信人员,可限制其进行高消费。如果是刑事案件,若有初步证据证明嫌疑人犯罪,则可以不需要犯罪嫌疑人就可以立案,再进行抓捕通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