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夫妻是否能够分别办理户口?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未婚夫妻是否能够分别办理户口? 没结婚也可以分户口。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二、两个儿子均未婚是否可以分户口! 一,能不能分户,主要看当事人有没有单独的房产(门牌号)跟你们是几个子女,是没有关系的。二,分户的流程和资料:(各地略有区别,以当地为准,供参考)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居民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农村居民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分户:1、结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2、离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无合法住房,但已离婚半年以上的;3、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独立住房居住的。(二)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3、结婚证或离婚证(包括法院的离婚判决书);4、农村合法住房证明(包括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分割的公证书、人民法院对农村房屋分割的判决书)。(三)审批流程:1,农村居民申请分户,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长审批;2,政府征地开发地区的农村居民申请分户,上报各分局、区县(自治县)局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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