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释义 | 第二次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 1、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2、如果已婚的话: (1)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 4、离婚或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5、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借款人收入证明,不足还款的同时提供配偶收入证明原件二份; 7、合法购房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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