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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
释义
    南京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分为两份,一份是给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另一份是给拆迁住户困难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两份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包括申请人职业等级、家庭人口、房屋性质和同住家庭成员姓名及其分摊使用面积。所购房屋价格按物价部门根据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为准。
    法律分析
    南京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说明:
    1. “职级”一栏填写申请人的职业等级;“家庭人口”一栏填写申请人家庭的人口数量;“房屋性质”一栏填写申请的房屋性质,如公房、私房、租借或违建;“同住家庭成员”一栏填写申请人同住家庭成员的姓名及其分摊使用面积。
    2.此表一式二份。市、区房改办各留存一份。
    3.所购房屋价格按物价部门根据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为准。
    二、南京市被拆迁住户困难户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说明:
    1.“职级”填处、科、职工;“家庭人口”填同一户籍家庭成员;“房屋性质”填公房、私房、租借或违建。
    2.此表一式二份。市、区房改办各留存一份。
    3.所购房屋价格按物价部门根据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为准。
    拓展延伸
    根据南京市拆迁住户困难户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的相关信息填写说明,我们可以得知该申请是针对拆迁住户困难户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根据我国《拆迁法》的相关规定,拆迁住户可以在拆迁补偿方案中提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以保障其住房权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拆迁住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首先,申请人必须是拆迁住户,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申请人需要与拆迁安置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拆迁补偿协议中应当载明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事宜。此外,申请人需要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合法的住房条件。
    如果拆迁住户符合上述条件,拆迁安置单位应当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抄送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发放经济适用住房租赁补贴。
    总之,拆迁住户困难户购(租)经济适用住房是一项重要的住房政策,旨在帮助拆迁住户解决住房问题。然而,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拆迁安置单位和当地政府的审核和监督。
    结语
    根据上述两份表格,我们可以看出,南京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和南京市被拆迁住户困难户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的区别在于填写内容。前者需要填写申请人的职业等级、家庭人口数量、房屋性质以及同住家庭成员姓名及其分摊使用面积,而后者需要填写申请人的职业等级、家庭人口数量、房屋性质以及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姓名及其分摊使用面积。因此,两者填写内容不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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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2: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