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期房离婚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法院只能判决房屋使用权归属,所有权获得前的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期房通常指未建成或无法使用的房屋,可在解决所有权后再起诉解决最终所有权问题。期房离婚分割的解决方法为: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做出判决。若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存在争议,则法院不做出房屋所有权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的使用权归属。在房屋所有权获得之前,任何增值部分仍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期房一般指在建、尚未建成或无法交付使用的房屋。当事人可在解决所有权问题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所有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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