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安置房出现问题哪里投诉
释义
    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因商品房质量保修,可以找建筑商承担修复责任,当产生纠纷,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申请安置房的条件如下:
    1、申请对象必须为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危房户和住房特困户;
    2、现居住的房屋不可能会产权纠纷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被鉴定为D级且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确认的;
    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综上所述,一旦市民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合理维权首先应该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除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借助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如果协商未果,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可以到司法部门需求法律维权了,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3:5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