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公检法机关电话并不需要向警察局报备。因为电话内容涉及的信息都是机关内部的工作需要,而非公共安全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务活动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求助、举报、投诉等电话,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悉相关治安、刑事案件等信息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不得拖延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门的规章制度,保护人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安工作的合法性、严密性、权威性。” 总之,公检法机关电话的内容都是机关内部的工作需要,不存在公共安全问题,所以不需要向警察局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