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法。在书面借款合同中约定房屋抵押,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房屋抵押行为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房产抵押合同生效条件具体是什么 房产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 1.抵押合同的当事人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签字或盖章; 3.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4.在登记机关完成房产抵押权登记。 二、房产抵押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抵押流程: 1.双方就房屋的抵押意思表示一致; 2.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3.携带身份证和抵押合同向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