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连任。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公司的董事特别委员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但是,公司章程规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七条 同一人在连续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方面的任期,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 董事会成员任期不超过三年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公司管理层人员更加活跃,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和业务变化。然而,考虑到不同公司的特殊情况,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和连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