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衢州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衢州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 二、衢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办理,另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的储蓄卡; 3.以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职工,另须提供产权人结婚证和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父母、子女在同一户籍可自提供户籍证明或在共享数据平台采集;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需申请人单位开具关系证明。) 另外,办理提取时需提供以上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应当根据不同的提取用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 1.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2.2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在市域范围内购房,首付款发票自行提供或在数据平台采集)。 提取时间截止至商品房网签购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的12个内。 (二)购买二手房的: 1.房屋买卖合同; 2.契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在市域范围内购房,契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自行提供或在数据平台采集)。 三、衢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由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认可后,填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签。 3、由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手续。 4、中心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做出回复。 5、若符合条件,中心在有效期内,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6、中心会在第三联(黄色的)盖章,请职工于当日去指定银行提取现金。 另:实行托管管理或破产、解散、注销的单位,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四、衢州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住房类: 1.购买住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4.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提取 5.租赁住房提取 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二)非住房类: 1.退休、离职提取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3.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4.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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