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私设停车场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设立停车场需向区交警部门提出办理机动车停车场的申请,领取、填写《机动车停车场审批表》,绘制平面示意图。区交警部门实地踏查、规划和认定,提出意见上报市交警部门。市交警部门确认该停车场的泊位数量、停车方式和停车时间,通知申办单位按照审批要求施划泊位标线,设立停车场标志,到城管局办理占道手续,发放《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 法律客观: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