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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亡医学证明去哪里开
释义
    本文介绍了关于死亡医学证明的开具地点和所需资料,以及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时可以凭借哪些证明。最后,针对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指出需要先确定产权人,才能进行房产处置。
    法律分析
    一、关于死亡医学证明的开具地点:
    1. 如果死者是在医疗卫生单位去世的,那么需要提供《死亡医学证明》;
    2. 如果公民因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那么可以凭借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 如果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无法确定是否正常死亡,那么需要凭借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 如果死者已经火化,那么需要凭借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二、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以下资料:
    1.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死亡报告;
    2.死者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家属身份证等。死者家属携带上述资料去当地基层组织开具即可。
    如果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三、房产只有一方名字,出示死亡证明可以卖房吗
    房产只有一方名字,出示死亡证明不可以直接卖房,夫妻双方中一方去世之后,在未办理继承之前,房子不会完全属于在世一方。而未来要进行房产处置,就必须要尽快确定产权人。确定产权人之前,要先确定继承人。在确定房屋归属于配偶另一方后,即可自由买卖房屋。
    拓展延伸
    死亡证明是指由相关部门依法出具的,用于确认一个人已经去世的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以下资料:
    1. 死亡证明书:这是死亡证明的核心文件,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单位出具。
    2. 身份证明:证明申请人是已经去世的人,一般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提供。
    3. 死亡原因:证明死者的死亡原因,如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
    4. 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需要出具死亡证明。
    5. 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对于因医疗事故或者突发疾病死亡的,医疗机构需要出具死亡证明。
    6. 其他有关证明: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死者的工作证明、生活证明等。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完整,否则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保死亡证明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结语
    死亡医学证明是保障死者权益的重要证明,对于开具死亡证明所需的资料和流程,我们应该清楚掌握。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房产只有一方名字时,出示死亡证明并不能直接卖房,夫妻双方中一方去世之后,在未办理继承之前,房子不会完全属于在世一方。因此,在确定产权人之前,要先确定继承人,才能自由买卖房屋。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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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