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所得税申报要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3、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