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带哪些资料 |
释义 | 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有: 1、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对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发放离婚证给双方。《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离婚证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吗 离婚证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办理流程: 1、提起诉讼; 2、法院审理; 3、判决。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没有身份证可以办理离婚证吗? 没有身份证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所以需要先办理临时身份证,一般是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可以办理好临时身份证,然后凭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离婚证。此外办理离婚证还需要户口簿和本人的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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