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该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申请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准备的资料和申请办理的步骤。申请人需要填写《审批表》,并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缴款凭证、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等资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前往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担保手续,并等待银行代理员将贷款资料送至置业担保公司。最后,银行代理员根据中心批准的《审批表》给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开具《住房公积金划款通知书》将款项划入借款合同规定账户。 法律分析 一、申请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各四份; 2. 借款人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须提供死亡证明)或单身职工和结婚证丢失的借款人婚姻状况可由其做出婚姻声明,复印件四份; 3. 购房缴款凭证复印件四份; 4. 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或声明四份; 5. 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四份; 6.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 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二、申请办理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1. 申请人填写《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同时提供上述资料交由贷款银行进行审核; 2. 信贷科或银行代理员对借款人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贷前调查。如果借款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且齐全,3个工作日内信贷科或银行代理员会给予借款人答复,如果不同意贷款的话要说明原因。 3.信贷科或银行代理员会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一般来说,对于单笔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且借款期限不超过25年的,信贷人员或银行代理员会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表格,这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单笔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或单笔贷款期限超过25年(含25年)的,信贷科或银行代理员会将资料上报中心信贷管理处贷前预审,信贷管理处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不同意的说明原因。 4.综合业务部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完成 5.中心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6.银行代理员依据中心批准的《审批表》,与借款人签订《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填制《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中的贷款起止日期暂不填写,2个工作日内完成。 7.银行代理员与借款人将《借款合同》等资料送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担保手续,4个工作日内完成。 8.信贷科审核后,中心财务会计处依据《贷款担保办结通知书》和《审批表》给银行开具《住房公积金划款通知书》将款项划入借款合同规定账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 9.贷款发放后,银行代理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料移送综合业务部归档,并及时催收贷款。 拓展延伸 西安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贷款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公积金贷款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卡、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2. 网上预约:申请人需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网上预约,获取预约号和办理日期。 3. 到店办理: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办理贷款申请。 4. 受理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后,受理申请。 5. 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包括录入系统、生成贷款合同等。 6. 放款:审核通过并完成贷款手续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贷款资金划拨至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7. 还款:申请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调,具体利率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为准。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理解并遵守。 结语 申请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申请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各四份;借款人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须提供死亡证明)或单身职工和结婚证丢失的借款人婚姻状况可由其做出婚姻声明,复印件四份;购房缴款凭证复印件四份;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或声明四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四份;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申请办理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如下: 1. 申请人填写《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上述资料交由贷款银行进行审核; 2. 信贷科或银行代理员对借款人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贷前调查。如果借款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且齐全,3个工作日内信贷科或银行代理员会给予借款人答复,如果不同意贷款的话要说明原因; 3. 信贷科或银行代理员会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一般来说,对于单笔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且借款期限不超过25年的,信贷人员或银行代理员会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表格,这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单笔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或单笔贷款期限超过25年(含25年)的,信贷科或银行代理员会将资料上报中心信贷管理处贷前预审,信贷管理处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不同意的说明原因; 4. 综合业务部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完成; 5. 中心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6. 银行代理员依据中心批准的《审批表》,与借款人签订《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填制《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中的贷款起止日期暂不填写,2个工作日内完成; 7. 银行代理员与借款人将《借款合同》等资料送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担保手续,4个工作日内完成; 8. 信贷科审核后,中心财务会计处依据《贷款担保办结通知书》和《审批表》给银行开具《住房公积金划款通知书》将款项划入借款合同规定账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 9. 贷款发放后,银行代理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料移送综合业务部归档,并及时催收贷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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