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超车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机动车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鸣喇叭。在无中心线或单车道情况下,前车遇后车超车信号时应降速靠右让路。后车应确认安全距离后从左侧超越,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转向灯应根据不同情况使用,左转弯、变更车道、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右转弯、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法律分析 (1)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①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②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③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④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2)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追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仿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结语 合理使用转向灯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机动车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并在确认安全距离后从前车左侧超越,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遵守不得超车的情形。在道路上,我们要时刻关注周围交通环境,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道路交通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