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
释义 | 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处理方法如下: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综上所述,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面临的风险,是需要面临双倍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