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能否修改为已婚? |
释义 | 《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户口本婚姻状况不再准确反映实际情况,给婚姻登记带来问题。许多离婚者未改变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导致再婚时仍显示已婚。此问题尚无国家新规定,但许多省市已采用个人声明书作为婚姻登记的准则。 法律分析 基本不用改,这个不是由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准的。 开始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结婚只需户口本和身份证,给新人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也被看做是婚姻登记法规与国际接轨。可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却发现一系列问题,如许多离婚者离婚后都没有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改为“离婚”,所以再婚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依然是“已婚”。结婚后,民政部门不再像以前一样在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盖上“已婚”的章,使得已结婚的人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仍然空白。据了解,对此国家并无相关新规定,但是这样的问题的确存在,针对这样的问题国内的不少省、市都实行婚否以个人声明书为准。 拓展延伸 离婚后再婚,户口本是否需要更改? 在离婚后再次结婚的情况下,户口本通常需要进行相应的更改。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姻状况的改变需要及时更新户口本,以保证户籍信息的准确性。离婚后,原本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因此,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需要进行修改。而当您再次结婚后,新的婚姻关系应该被记录在户口本中,以反映您的最新婚姻状况。因此,为了遵守法律规定并保持户籍信息的准确性,您应该办理户口本的更改手续,将离婚和再婚的信息更新到户口本上。请您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结语 离婚后再次结婚,户口本需要相应更改。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状况的变化应及时更新户口本,确保户籍信息准确。离婚后,原婚姻关系解除,户口本需修改婚姻状态。再婚后,新婚姻关系应记录在户口本,反映最新状况。为遵守法律规定,保持户籍准确,您需办理户口本更改手续,更新离婚和再婚信息。请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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