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开庭前会怎么调解 |
释义 | 离婚诉讼开庭前的调解程序包括夫妻和好调解和离婚调解,双方需自愿接受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调解可能导致和好、全面离婚协议或调解无效三种结果。离婚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一般不需要领取离婚证。调解书是法院制作的记录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分析 一、离婚诉讼开庭前会怎么调解 离婚诉讼开庭前调解的程序如下: 1.首先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动员、协商调停两个阶段后,当事人双方仍不能调解和好,则进入下一个阶段。 2.审判人员接下来应开始进行以离婚为内容的调解,即调解双方对离婚的各项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调解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二、离婚诉讼中调解的结果 离婚诉讼中调解可能出现三种结果: 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 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三、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吗,还用领离婚证吗? 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一般不用领离婚证了。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结语 离婚调解,旨在促进夫妻和好、达成离婚协议。调解结果可分为和好、全面协议和无效三种情况。和好协议需签署并具有法律效力,全面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书亦具法律效力。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无需再领取离婚证。调解书是记录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法律文书,也是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并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调解结果,由法院送达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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