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庭不是必须要请律师。 首先从制度上法律并没有规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请律师。通常开庭后,法官会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包括辩论。如果当时没有及时的提供证据,法官也会给给予补充的机会。所以,从制度上,不用担心不请律师会无法开庭或者庭上遇到“被冷落”或者“不知道说啥”的情况。如果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 第一次开庭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带着自己的身份证; 2、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主要是提交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没有单位交保险金、未与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则由单位提交反驳证据,若其举证不能,则请求成立; 3、提前把相关的法律条款复印好,以便向仲裁庭陈述及在辩论程序中使用; 4、计算好单位应该赔偿数额和计算的依据; 5、准备一份书面的陈述材料。防止庭上因为紧张而有所遗漏,另外,提交给仲裁庭,也会让仲裁庭系统地了解观点和仲裁请求的理由。 综上所述,开庭不是必须请律师,请不请律师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自己可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