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为什么要实行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 |
释义 | 1.创建新农村,改变原有的“脏、乱、差”的面貌。 以前,在农村建房没有什么规定,都是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想建哪儿就建哪儿。这样就造成了不美观、不方便的情况,而且还常出现因为建房的矛盾,邻里破口大骂、大打出手的情况。 2.对于之前没有宅基地的新生代农民也可以分到宅基地。 如果允许出现一户多宅,那么新生代农民去哪里分到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呢?要知道土地是有限的,可是人是会一直都有的。 3.进城农民可获得优惠政策。 对于已经进城买房的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能获得更多优惠政策,包括退出后的补偿以及低息贷款等,不用再担心宅基地荒废的问题。 而且农村村民退出多余合法确权的宅基地的,按照当地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付农民个人部分的80%予以补助;使用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退出合法确权的宅基地的,按照当地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付农民个人部分的60%予以补助。 这么做肯定不是说让农民吃亏的,而且对未来农民、农村、农业的发展还是大有好处的. 注:“一户一宅”是什么意思? 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申请第二处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一宅”,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则成了两处地了,显然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