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导游证应该怎么换发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成都申请导游证所需材料和换发导游证的主要流程。成都的导游需要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并提供一张红底两寸免冠的工作近照、一式两份的导游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所属旅行社调离证明、社保卡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游客可以通过下载“全国导游之家”APP或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电子导游证申请。导游证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有效期为3年。 法律分析 一、成都申请导游证所需材料 1. 一份《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钢笔填写) 2. 一张红底两寸免冠的工作近照 3. 一式两份的导游资格证复印件(一、二页) 4. 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5. 一份原所属旅行社调离证明(具体格式及内容见副表) 6. 一份社保卡复印件 7. 一份劳动合同复印件(由劳动局鉴定的劳动合同) 二、换发导游证主要流程 根据《通知》,导游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领电子导游证: 1. 下载“全国导游之家”APP并申领电子导游证 2. 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入“导游入口”,在线申领电子导游证 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导游可以在APP上获取电子导游证属于“无导游资格证、导游资格证与身份证信息不匹配、导游资格证编码规则与国家旅游局统一规则不符”等情形的人员,无法换发电子导游证。如确属信息录入有误等客观原因的,导游在平台上个人信息确认过程中,向所属旅游主管部门提出资格审核申请,在线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录入并上传导游资格证图片,经所属旅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导游可以继续在平台进行电子导游证申请流程。如导游身份信息、导游等级、语种信息与平台初始显示不一致,导游应在线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经所属旅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继续进行电子导游证申请流程。导游提出申领电子导游证申请后,由承担导游注册职能的行业协会、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的旅行社完成导游信息核实确认,并由具有导游证核发权限的旅游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工作。 三、导游证 导游证书简称“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取得旅行社临时导游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国家导游证。 导游证是导游人员从业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是表明导游人员身份的外在标识,它是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文学院的旅游管理专业的同学可以考取导游证,其余有业余爱好的同学也可以报考。 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正式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导游需要在导游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1],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证是导游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律凭证。那么,如何下载成都导游证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成都导游证的具体下载方式可能因成都市旅游主管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成都导游证的下载方式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获取: 1. 通过成都市旅游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登录成都市旅游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找到相应的下载入口,输入相关信息进行下载即可。 2. 通过成都市旅游主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关注成都市旅游主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找到相应的下载入口,输入相关信息进行下载即可。 3. 通过成都市旅游主管部门官方电话咨询下载:拨打成都市旅游主管部门官方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下载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下载成都导游证时,务必确保下载的来源合法、准确,以免因下载来源不正规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同时,在下载成都导游证后,还需及时进行验证,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结语 成都申请导游证所需材料包括一份《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张红底两寸免冠的工作近照、一式两份的导游资格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所属旅行社调离证明、一份社保卡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复印件。换发导游证主要流程有两种:一是下载“全国导游之家”APP并申领电子导游证,二是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电子导游证申请。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是表明导游人员身份的外在标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正式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八条\t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五条\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十八条\t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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