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新规:1.离婚后30天内有冷静期,申请可撤回;2.分居1年后,一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3.夫妻一方挥霍财产,法院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民法典对离婚的新要求包括: 1、新增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后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的情况。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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