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施工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的范围; 2、建设工期。中间交工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3、工程质量标准; 4、工程造价; 5、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6、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7、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8、竣工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 9、质量保证范围和期限; 10、相互合作条款,违约责任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合法分包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均为违法分包,违法分包合同无效。 一、工程承包合同能签几年 工程承包合同能签多少年,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协商一致后在承包合同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施工合同到期工程没完工 工程建设合同到期后,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施工单位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